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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

國際生態安全合作組織

香港辦公室

負責人:朱倩
電  話:+852 2838 3673
傳  真:+852 2573 1363
地  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88號英皇集團中心1503室

纽约辦公室
負責人:安瓦魯·喬德哈瑞,汪秋紅
電  話:+1 646 255 7167
郵  箱:secretaryiesco@hotmail.com
地  址:美国纽约曼哈顿第一大道都铎城街45号917室
郵  編:10017

北京辦公室
負責人:李 華
電  話:+86(0)10 8576 9561 8576 7229
傳  真:+86(0)10 8576 2956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秀水街1號建外外交公寓3-91/92室
郵  編:100600

金邊辦公室
負責人:鄭慶森
電  話:+855 2321 1936
传  真:+855 9781 31020
地  址:柬埔寨金邊市維赫伯·蘇拉瑪利特大街37號

網 站:www.uniesco.org
邮 箱:uniesco@uniesco.org

执行主席
蓋博·拉斯米副总理
总干事
蒋明君博士
秘書長
鄭慶森博士
簡 介
   近年來,頻發的自然災害與各類突發事件已對人類生存和國家發展構成嚴重威脅,災害的發生僅靠某個國家和地區無法控制。正是認識到這個問題,由蔣明君博士發起,並在聯合國與中國、俄羅斯、美國、印度、柬埔寨等國家的支持參與下,依據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1(消除貧困)、目標7(保護環境)、目標8(全球合作),於2006年6月在中國香港創建了全球性的國際生態安全合作組織。2010年12月國際生態安全合作組織獲亞洲政黨國際會議觀察員地位;2011年8月獲聯合國大會觀察員地位和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特別諮商地位。並與聯合國秘書處、聯合國經社理事會、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委員會、聯合國開發計畫署、聯合國人居署、聯合國大學以及歐洲理事會結為戰略合作機構。根據2012年4月國際生態安全合作組織主席團一屆三次會議決議,聯合國大會第66屆會議批准,國際生態安全合作組織秘書處已確認為政府間國際組織(IGO)。
   國際生態安全合作組織在其工作中嚴格遵守國際法規和本章程,各成員國之間將在平等、自願、民主和人道主義原則的基礎上開展活動。根據工作需要,國際生態安全合作組織可在各成員國設立分支機搆。

宗 旨
     通過與各國政黨、議會(國會)、政府機構,國際組織,國家智庫的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維護生態安全,保護環境,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1(消除貧困)、7(保護環境)、8(全球合作),實現經濟、生態、社會的平衡發展。

理 念
    生態安全(即:生存的安全),是地球生命系統賴以生存的環境(空氣、土壤、森林、海洋、水等)不被破壞與威脅的動態過程。
     生態安全分為三種類型:一是自然生態安全,包括火山、地震、颶風、海嘯、極端天氣、隕石撞擊等;二是生態系統安全,包括森林生態系統安全、海洋生態系統安全、濕地生態系統安全、微觀生態系統安全四個組成部分;三是國家生態安全(也稱:人類生態安全),包括非傳統安全、環境安全、物種安全、生命安全、城市安全、核安全與輻射、自然遺產安全、資源安全八個重要組成部分。

任 務
     支持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扶貧計畫;負責全球生態安全狀況的調查和分析;促進生態安全領域的基礎研究和發展;參與在國民經濟中推廣和有效利用已取得的科技成果;出版《國際生態與安全》等刊物和書籍;參與科技進步發展的預測,確定生態、人口和經濟優先發展方向;對涉及生態安全的國家計畫綱要和重大科研項目進行評估;建立國際生態安全評估、監察、認證、仲裁體系,並組織實施;設立“維護生態安全特別貢獻獎”,對應對氣候變化、維護生態安全、災害救援和生態修復做出重要貢獻的政府機構、社會組織、企業集團和個人進行獎勵;對從事生態安全研究的專業人員以及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培養和培訓;舉辦世界生態安全大會(每兩年一屆,為部長級以上會議)和國際博覽會;保障成員的法律地位與合法權;開展有關環境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生產運輸和日常安全知識的普及和教育工作;實施聯合國扶貧計畫的推薦、技術轉讓和經驗交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符合本章程宗旨的其它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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